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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79母亲的痛苦 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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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他们怎么敢、怎么敢行这样荒唐的1之事!

        警察在断案的时候,并不一定需要犯人的口供,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,无论犯人是否承认,罪行都可以被判定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珝原本以为自己还需要更多的证据才能佐证自己的想法,但仅仅只是一份请假记录,就撕掉了她心头所有自欺欺人的侥幸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她太了解自己的nV儿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林珝一直以这种了解为荣,此刻却恨不得自己对nV儿一无所知,然后就能装聋作哑地一直自欺欺人下去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她做不到,不仅做不到当作这一切没有发生,也做不到把这一切错误都推在虞峥嵘身上,因为她同样了解儿子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张让她发现端倪的时间表就摆在那里,如果虞峥嵘一开始就想和虞晚桐在一起的话,他不会去当兵,不会不回家,不会对虞晚桐避嫌至此。

        凭着对儿nV的了解,林珝立刻锁定了一切发生变化的时间点——虞晚桐的十八岁生日那天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天她不在家的时候,一定有什么事情发生了,因此让虞峥嵘六月家都不敢回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为什么后面又要回来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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